关于建立全市党员教育“红色讲师团师资库”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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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优化整合党员教育培训资源,建强师资队伍,切实加强和改进全市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现就建立党员教育“红色讲师团师资库”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坚持择优入库、动态管理、资源共享的原则,市、市(县)区联动,建设一支规模适当、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师资队伍,实现全市党员教育培训师资的合理配置,全面提升党员教育培训水平,为不断提高党员队伍思想政治素质提供有力支撑。
二、师资数量、类别和条件
市委组织部遴选100人左右入库,各市(县)区分别遴选30—50人左右,其他单位可根据各自情况进行组建。师资主要分为思想政治、经济社会、综合管理、先进模范等四大类:
1、思想政治类:主要包括马克思主义理论、党的建设、党史教育、党和国家的重大决策部署;国情、世情和形势教育;国内外重大事件和热点问题解读等。
2、经济社会类:主要包括区域经济、产业经济、农村经济、经济管理、企业管理、社会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哲学、法律、文学、历史等。
3、综合管理类:主要包括公共管理、领导科学、人力资源管理、民生建设、群众工作、城乡治理、应急管理、小区建设等。
4、先进模范类:主要包括各领域各行业的领军人才、先进典型、模范人物、最美党员等。
师资库选聘教师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决拥护党的领导,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中共党员优先。
2、专业素质过硬。对讲授的专题有一定研究,掌握了解主讲内容的最新动态最新情况,具有较好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3、教学效果突出。善于理论联系实际,能够深入浅出地阐释理论、解读政策、传授经验,启发引导党员、干部解决现实问题;能够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和多种教学方法开展教学。
4、具有奉献精神。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自愿投身党员教育工作。
三、师资入库程序
充分利用整合现有优质师资资源,主要从党校、行政学院和大中专院校教师、领导干部、基层党组织书记、先进模范人物、党课名师、科技人员、技术骨干、优秀实用人才等范围中选聘。同时,注重从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老专家、老模范中,挑选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对象。主要程序是:
1、师资征集。组织部门根据党员教育培训实际需求和结构比例,向有关单位和部门发布师资需求信息。
2、推荐报名。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师资需求,研究提出初步人选,经本人同意后报组织部门。
3、审核评定。组织部门会同党员教育相关部门单位,对初步人选的基本信息、政治素质、教学能力进行评审,择优确定师资人选。
4、组织聘任。以文件形式公布师资名单,并由组织部门颁发聘书。
四、师资的权利与职责
师资享有以下权利:
1、获取一定的劳动报酬。
2、优先参加党员教育相关决策咨询、项目开发、教材建设、教学质量评估和教学工作研讨、调研考察等活动。
3、提出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师资应履行以下职责:
1、积极主动承担授课任务,确保教学质量和效果。
2、根据党员需求和形势发展,不断完善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水平。
3、对党员教育培训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师资的管理和使用
“红色讲师团师资库”由组织部门负责日常管理。
1、实施动态管理。各级组织部门定期评估授课教师的教学质量和效果,对贡献突出的,进行奖励;对教学质量评估不佳的,及时调整出师资库;对严重违反教学纪律的,视情况进行批评教育直至组织处理。注重加强师资库后备人才队伍建设,保持源头活水。
2、注重资源共享。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成互通互联、功能完备的师资库。在无锡基层党务管理综合平台、各市(县)区党建网开设专门版块,分别公布市级、市(县)区级师资的基本情况、授课内容等信息,供各级党组织选择。各板块也可根据实际建立相应的管理平台,实现师资公开、网上预约、综合评价等功能,做到“双向选择、资源共享”。
3、落实经费保障。“红色讲师团”建设所需经费,分别从各级党员教育专项经费中列支。师资讲课费用,严格按照《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23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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